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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 开到田间地头

作者:admin 时间:2022-01-24

近日,一辆白色警车开进左权县芹泉镇下庄村村委会广场,几名工作人员忙碌着。不一会儿,广场上的动静吸引了路过的村民,村民们纷纷猜测,这究竟是要做什么?

只见工作人员在广场上挂起了国徽,用桌椅熟练地搭建出一个长方形区域,桌面上井然有序地摆着印有“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等字样的牌子,一位村民走到被告人的位置坐下。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法官庄严说道:“左权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原来,这是左权县人民法院公开巡回审理的一起因焚烧自家玉米秸秆引发林地火灾的失火案。

2021年,被告人卜某在自家耕地焚烧玉米秸秆时,不慎引燃周围荒草,引发火灾,造成被害人高某种植的油松被烧,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6.4公顷,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卜某主动拨打119报警电话,积极参与救火,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已赔偿被害人高某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法庭经审理后就地宣判,卜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当日的庭审,通过就地开庭宣判,吸引了当地村干部、护林员及村民代表40余人到场旁听,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了一次最直接、最生动的普法。案件宣判后,法官现场释法,并通过分发宣传手册、张贴防火知识海报、座谈等方式,为群众送去法律“及时雨”。当地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的讲解,学到了相关法律和森林防火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森林防火意识。

这是左权县人民法院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的具体实践之一。2021年以来,该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辖区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进社区、进村屯、融入群众”,将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真正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晋中晚报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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