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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作者:admin 时间:2022-02-19

山西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林武,省长、省级总林长蓝佛安近日签发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有效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市、县两级总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巡查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市、县两级要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加强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做到靠前驻防、随时备战;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保障队伍运行,积极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景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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