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
12月21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会议传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连生关于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批示,总结近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目前的形势和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厅党委书记、厅长董一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厅领导出席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主持会议。
董一兵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司法部坚强领导下,厅党委将司法所建设作为“龙头工程” “对标工程”,在司法所顶层设计、“支部建在所上”、人员队伍、业务用房、外观及室内标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六大突破”。
董一兵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它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筑牢司法行政事业根基、检验政策是否完善管用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司法部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司法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实施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不断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平安山西建设,服务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要着力加强司法所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到司法所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到2024年,司法所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要达到全覆盖,党员先锋岗要达到1000个;要着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准确把握司法所“矛盾不上交”定位、“刑事执行”定位、“依法治理”定位、“公共服务”定位,探索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把司法所打造成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法超市”,同时具备“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工作站、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咨询点、司法鉴定指引点、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援助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远程视频会见服务点和立法民意采集点”九个基本功能,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要着力完成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所阵地、制度、人员配备、信息化等方面标准化建设,以标准促管理,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着力推动实施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2022年至2024年确定为“基础强化年”、“规范提升年”和“跨越发展年”,通过“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促进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规范化履职水平大幅提升。
董一兵要求,要紧紧围绕工作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着眼实际情况,整合队伍存量,形成内部合力,形成以老带新、一人多职、一肩多挑的工作局面;要加强与公、检、法、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外部基层治理合力;要重视宣传工作,做好选树典型和培育工作,大力弘扬司法行政英模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省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司法局设分会场。运城市司法局、长治市司法局、河津市司法局、太原市万柏林区司法局、大同市灵丘县司法局东河南司法所、吕梁市临县司法局八堡司法所等六家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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