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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

作者:admin 时间:2022-02-06

  山西省药监局近日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市场主体提供最大便利、更优服务。
  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药监局严格“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工作目标和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三无”,“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围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对标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省(区、市),着力解决药品监管领域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专项行动从2021年10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优化提升三个阶段。通过畅通企业群众的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结合药品行政审批工作实际,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改革推进情况;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等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企账,认真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
  省药监局还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明确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标准并及时总结,建立预防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戴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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